监督与问责机制,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023-05-19 16:16:01 编辑:dangjian 访问:
在当前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市域治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问题涌现,如社会矛盾激化,环境污染,公共服务不足等等,这需要我们探讨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社会的市域治理体系,而其中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监督与问责机制,本文将分别从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和在社会治理中的运用方面来分析监督与问责机制,以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一,监督机制。
1.1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社会监督是指在市域治理中,公民,组织及各方面力量对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过程,管理的行为和作风进行监督和批评的一种形式,它是一种非正式的监督方式,但却是市域治理的有效补充,社会监督的力量不可小觑,可以有效地防范权力滥用和公共服务的不足,此外,舆论监督也是一种可以发挥影响的力量,在社会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舆论监督的方式更加多样化,公众可以通过新媒体,微博,微信等途径发表自己的声音,从而影响政府决策,当然,这也需要政府及时回应和处理问题,以利于公众信任感的提高。
1.2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是市域治理中最正式,最强有力的监督方式之一,它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共利益,促使行政机关按法定职权行使职责,维护市域治理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从整个市域治理的历程来看,法律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保证,更是一种参考依据,它对市域治理的监督,评估和改进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问责机制。
2.1行政问责。
行政问责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追究和责任追责的一种管理方式,在市域治理中,通常是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或者个人进行问责,这种问责方式可以有效地处置市域治理中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等问题,如,贵州省就进行的重要探索做法是,利用党组织巡视和巡视反馈制度,来改进市域治理工作。
2.2公众问责。
公众问责指的是公众对市域治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的一种形式,在市域治理中,公众问责的形式比较多,如公众对市政府进行意见投诉,举报某个工作人员不作为等行为,公众问责的范围更广,而且可以促进市域治理的优化和进步,如云南省就采取了联席会议,部门交流等方式,实现市民被问责机制,共同推动社会治理提升的效能。
三,在社会治理中的运用。
3.1针对领域问题建立监督与问责机制。
市域治理是一个涵盖广泛的领域,为了使市域治理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在各个领域建立自己独特的监督与问责机制,如,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建立环境评价机制,以评估市域治理工作的成效和效率,同时还应建立排放标准和污染物处理制度等综合性的法规。
3.2加强政府的自我监督和问责。
政府的自我监督和问责是市域治理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需要本着公开透明,廉洁奉公,服务社会,遵守纪律等原则,高举法律法规的旗帜,以发挥最大的作用,政府还应该及时开展自我批评和自我检查,不断完善作风建设,保证市域治理的公正和规范,政府的自我监督和问责需要具有以下特点:实事求是,杜绝瞒报漏报,形式多样,使政府能更好地发挥行政权力。
3.3寻求各方面力量的合作。
市域治理不仅是政府的工作,更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合作,政府,企业,社区,专家等多方面的合作,能够形成合力,提高市域治理的综合效益,在建立监督与问责机制时,应该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使各方能够有效地配合,更好地实现市域治理的目标。
综上所述,监督与问责机制不仅是市域治理的基础和保障,更是市域治理的附加价值和发展动力,建立和完善监督与问责机制,可以为市域治理提供依据和保障,帮助市域治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social等多方面的发展。